无论是行政编制人员的调动,还是事业编制人员的调动,都一定要通过编制部门履行一定的程序,否则,没办法完成调动手续。那么,编制部门在人员调动中,主要发挥啥作业呢?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两个作用。
一是人员调动编制先行,编制部门的提前介入,使人员调动成为可能。编制先行大多数表现在调动人员拟接收单位的前期运作上。在调动程序真正开始启动前,调动人员拟接收单位要向编制部门提出使用编制的申请,编制部门依据该单位的空编情况,批准其使用编制申请,从而启动人员调动程序。所以,调动人员拟接收单位假如没有空余编制或者编制部门不同意该单位上报的用编申请,那么人员调动程序就无法启动,使人员调动成为不可能。
二是人员调动编制托底,编制部门的后期工作,使调动程序最终完成。编制部门同意用编申请后,人员调动程序即可启动,组织人事部门在人员调出单位和人员接收单位的配合下,履行有关人员调动程序,实现有关人员的一出一进。那么,是否有关人员持调令到新单位报到后,整个的人员调动程序就完成了呢?回答是否定的。这样一个时间段编制部门就又闪亮登场了,一是根据人员调出部门的申请,为所调出人员办理销编手续,为有关部门停发其工资提供相关依据;二是根据人员调入部门的申请,为新调入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为其工资福利待遇的兑现提供相关依据。所以,假如没有编制部门的后期托底工作,整个人员调动程序就不可能最终圆满完成。
从以上表述能够准确的看出,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中,编制部门扮演着幕后英雄的角色,不抛头露面,不显山露水,在不动声色中完成自己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所以,没有编制部门的前期运作,人员调动只能是停留在口头上,无法落实到纸面上和行动上;没有编制部门后期的精力投入,人员调动程序也最终无法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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